纽约2015年9月9日电 -- 依据纽约南区地方法院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针对 Anwar 与 Fairfield Greenwich Limited 之间09-cv-118号诉讼案施行的指令公布。对象:截至2008年12月10日持有人 Fairfield Sentry Limited、Fairfield Sigma Limited、Fairfield Lambda Limited、Greenwich Sentry, L.P. 和 Greenwich Sentry Partners, L.P.(总称“基金”)股份或受限合伙权益的所有受益人(还包括曾名股东、溯及某位股东的间接股权人或曾名受限合伙人账户持有人)(总称“受益人”)并且投资这些基金的本金遭到清净损失(总称“妥协集体”)。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集体的定义,您可以在集体诉讼妥协后获得一笔缴纳款项。
本公告已获得联邦法院许可,而非律师诱约。在此通报各位,依据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施行的指令,听证会将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在纽约州纽约市珍珠街500号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联邦法院 (Daniel Patrick Moynihan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以下全称“法院”) 举办,主持人听证会的法官为维克多-玛瑞诺 (Victor Marrero)。
法院将在此次听证会上裁决(1)否批准后以上针对思高方达被告(Citco Defendants)的诉讼所建议的妥协赔偿金金额125,000,000美元现金公平、合理和充足;(2)针对思高方达被告(Citco Defendants)否根据截至2015年8月12日的誓约的条款撤消这项诉讼,即有偏见地上诉控告(不可以再诉);(3)分配妥协赔偿金的建议计划(“分配计划”)否公平、合理和充份并且因此应当批准后该计划;(4)否批准后原告首席律师的与该诉讼涉及的律师费以及因此而再次发生的费用的申请人。如果您是截至2008年12月10日持有人其中一个或多个基金的股份或受限合伙权益的所有受益人,并且投资这些基金的本金遭到清净损失,您的权利就有可能受到此次妥协的影响,其中还包括您有可能享有的与基金所有者权益涉及的赔偿豁免权和清偿权。清净损失指获益所有人必要或间接通过一家或多家中介机构在基金中投资的所有现金乘以获益所有人从该基金中或因该基金从任何来源上提供或因该基金取得的偿还债务或付款或只得款的总金额。
如果您是妥协集体中的一员,为了取得清净妥协赔偿金,您需在2015年12月28日之前递交一份赔偿和免税证明表格,以证实您否有资格取得赔偿金。如果您想参予集体妥协,您也必需在2015年11月16日之前递送一份不参予妥协的申请人。如对此次妥协的任何一部分有任何异议,请求切勿在2015年11月16日之前向法院提交涉及文件。
若期望接到有关妥协条款或赔偿金和免税证明表的详尽通报,可写信给至 Fairfield Greenwich Securities Litigation,收件单位:Rust Consulting, Inc.,邮政信箱2874, Faribault, MN 55021-8674,或采访info@FairfieldGreenwichLitigation.com或 www.FairfieldGreenwichLitigation.com。请求不要就本公告约见法院、秘书室或任何被告或被告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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